按照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关于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根据冀州区委部署,区委专项巡察组对相关区直部门、各乡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按照专项巡察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邮政信箱:冀州区冀新西路81号(区委巡察办转专项巡察组收)邮编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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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hssjzqwxcb@163.com。
中共衡水市冀州区委专项巡察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