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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医保局解决反映人医保账户余额不能使用问题

发布日期:2022-10-19  15:06:0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留言时间:2022年1010

    问题描述:2010年-2017年在衡水市冀州区晋煤银海公司工作,一直正常缴纳社保和医保,2017年该公司破产,反映人到山东工作,正常缴纳社保和医保,反映人10月9日发现自己的河北的社保卡提示医保已断缴,医保原来余额不能正常使用,希望协调可以正常使用。 

答复时间:2022年1013

    办理单位:医保局

    办理结果:反映人于2009年11月至2018年12月在冀州区晋煤银海公司参加职工医保,2017年3月开始在山东济宁市金乡县参加职工医保至今,目前冀州参保是暂停状态,按照政策规定断保情况不能使用社保卡,不能享受医保各项待遇。接到承办单后,我局工作人员积极与反映人进行沟通联系,向其详细讲解医保政策,按照跨省转移接续医保相关政策要求,反映人申请线下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完成后在冀州的缴费年限可以接续到山东,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予以清退。按照河北省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结算相关规定,目前,反映人在山东参保的社保卡在衡水市第六人员医院和衡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可以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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