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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2  08:45:42 来源:公示公告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冀州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经发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成绩及所报考职位名次。现就证件审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

7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证件审核地点

衡水市冀州区第一中学信都新校区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冀新东路与东湖大道交叉口东行300米 

三、证件审核有关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衡水市冀州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中第二条(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及第五条第(二)项(证件审核)的内容,按职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证件审核完毕后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人社局留存,原件当场退还本人。

有关要求:

1、所有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见附件1《衡水市冀州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须在冀州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衡水市冀州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一律由本人当场签字,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提交网上报名同版照片2张。

2、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202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材料是指含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的户口簿,2020年毕业生不需提供户口簿)及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不能提供报到证的需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拟聘用公示环节前不能提供报到证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服务期内在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如不能提供报到证,需分别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社、卫生、教育、团委证明。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计划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还需提供期满合格证,服务期满合格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4、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和县级武装部证明(证明格式为:×××同志符合衡征[2014]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衡水市的全日制本科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招聘当年需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已就业人员(指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就业协议书以及缴纳社保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信。

6、考生逾期不来证件审核的,或不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7、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填报不实等情况的,即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8、出现未能通过证件审核的人员,按《衡水市冀州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依次递补,递补的人员报送的证件资料要求同上。

四、重要提醒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为参加面试人员,有放弃者请及时告知冀州区人社局,联系电话8612041。人社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附件:

附件1:衡水市冀州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xls

附件2:衡水市冀州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登记表.xlsx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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